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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明辨荣辱,自强奋进”社区青少年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明辨荣辱,自强奋进”社区青少年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中青办发[2006]8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了深入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明辨荣辱,自强奋进”社区青少年系列教育活动。现将《“明辨荣辱,自强奋进”社区青少年系列教育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明辨荣辱,自强奋进”社区青少年系列教育活动是“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措施,是全团社区和权益战线的一项重点活动。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抓出实效。各地要在今年4月全团统一启动“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开展“明辨荣辱,自强奋进”社区青少年系列教育活动。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动员社区各方面的力量,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掀起活动高潮。要通过扎实的工作,使这项活动在“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社区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在与祖国共同奋进的历程中建功成才。

  附件:“明辨荣辱,自强奋进”社区青少年系列教育活动方案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06年4月6日

  附件:
  “明辨荣辱,自强奋进”社区青少年系列教育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广泛开展以“我与祖国共奋进”为主线的社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立足社区共青团工作实际,针对当前社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引导广大青少年明辨荣辱,自强奋进,为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明辨荣辱,自强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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