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中青办发[2006]1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青少年人身安全,共青团中央决定,集中两个月时间对全国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
一、时间和范围
此次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时间为1月15日至3月15日,范围包括全国所有团属青年宫、少年宫、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和青少年活动营地等青少年活动场所。
二、主要内容
1.开展交通安全检查治理,杜绝各类交通隐患。要确保青少年的交通安全,对青少年活动场所常备车辆及租用车辆的使用年限、车辆运转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要对司乘人员进行驾驶资格核查和安全意识教育,加强制度管理,严格杜绝客车超员、司乘人员疲劳驾驶等情况的发生。
2.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消除各类消防隐患。要对消防通道、消防器材、消防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等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对消防栓、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的安全和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复查。要加强春节前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预防因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的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对没有消防安全合格证的活动场所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在进行整治取得合格证后才能恢复使用。
3.开展建筑安全和水、暖、电等设施设备检查治理。要对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建筑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对无建筑质量验收合格证的建筑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在进行治理取得合格证后才能恢复使用。要做好供电、供水、取暖设备和青少年文体娱乐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各项设备、设施齐备有效,运行良好,安全措施到位。
4.加强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青少年活动场所组织的各项活动,要根据其规模、场地和周围环境等实际情况对活动的安全保卫、安全设施、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等情况进行检查,并结合实际采取必要的措施,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安全制度,确保各项活动的安全。要配备安全保护人员,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止意外事故以及治安事件的发生。要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突发性流行疾病的防控工作,增强青少年的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青少年自身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