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与祖国共奋进”活动的通知
(中青办发[2006]14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团“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动员和组织广大职业青年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立足本职,争创一流,为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青年文明号与祖国共奋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青年文明号与祖国共奋进”活动,是“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2006年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重点工作。开展这项活动,是为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引导职业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帮助他们全面了解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他们立足岗位,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活动主体
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
三、活动主题
知荣辱、创佳绩、共奋进
四、主要内容
各级团组织和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要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突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主线,把握学习、创造、奉献的主题,联系实际扎实开展特点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实践活动,在“我与祖国共奋进”的实践中增长才干,发挥表率作用。
1.动员引导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各级团组织要切实加强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帮助职业青年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他们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与人民齐奋斗。要教育引导广大职业青年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要教育引导职业青年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帮助他们明荣辱,知使命,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自觉落实“八荣八耻”。要通过讲座、论坛、知识竞赛、报告会、座谈会等活动形式,开展改革开放发展历程教育和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引导职业青年自觉服从改革发展大局,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要通过开展榜样学习活动,树立优秀青年和青年群体典型,激励职业青年积极投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引导职业青年不懈追求真知,提高自身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