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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就业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就业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
(中青办发[2006]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

  200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服务期满即将就业的志愿者人数超过7000名。为做好服务期满志愿者就业服务工作,根据今年西部计划就业服务工作总体安排,现就做好2006年西部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就业岗位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就实施西部计划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组织动员优势,采取积极措施,广泛争取党政部门和用人单位支持,营造全社会关注西部计划、关心西部计划志愿者的良好氛围,为西部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信息,帮助大学生志愿者顺利就业、充分就业。

  二、工作内容

  按照2006年西部计划志愿者就业服务工作的总体安排,通过整合资源、分解任务的方式,由团中央组织部、青工部、统战部、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和各省级团委负责征集和开发志愿者就业岗位信息8600个。其中,全国项目办就业服务组成员单位负责提供就业岗位信息4800个,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省(市)分别负责提供就业岗位信息200个,其他地区分别提供就业岗位信息100个。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通过分解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等措施,充分整合团内、团外资源,积极动员用人单位为大学生志愿者提供有效就业岗位信息。

  2.广泛动员,突出重点。各地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组织动员优势和各专项行动联合实施单位的作用,依托各地青联、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社会团体,联系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工商联等部门,重点动员就业潜力大的中小企业和西部基层地区用人单位为大学生志愿者提供就业岗位。

  3.加强审核,建立机制。各地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的审核,建立信用评价制度,确保所提供的岗位信息准确、有效,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的单位要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保证用人单位与大学生志愿者之间的信息畅通。要本着合作共建、双向受益、着眼长远的原则,探索开展西部计划就业服务合作共建单位的有关工作。各地岗位征集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2006年西部计划考核评估和2007年西部计划招募派遣指标确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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