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属当地生态保护的优先领域或重点课题,投入少、见效快、可操作性强、推广价值高,项目实施以后可明显改善所处地域的人居环境与生态质量,并提升当地的生态文明水准。
5.企事业单位的职务行为和产品推介原则上不在本活动的参评范畴。
(二)申报个人或团队类标准
1.以已取得的环保业绩和成果为主要参考依据。
2.所从事的环保实践得到当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与广泛好评。
3.所取得的业绩或成果具有较强的感召力与示范效应,带动了当地公众环境意识的提升及环保活动的推广。
四、评选组织和程序
评选活动设组委会,负责审定获奖名单,确定表彰方式,主持评委会工作。组委会成员由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家环保总局等单位的有关领导和日本丰田汽车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全国青联国际项目合作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同时,设立由环保界和新闻界的知名人士组成的评委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
推报与评审程序:
1.申报。采取归口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归口推报原则上由各省级团委结合各地、各系统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并汇总报组委会办公室参评;个人自荐可通过网络咨询或向组委会咨询的方式、按规定格式填写相关材料,直接报组委会办公室参评。
2.初选。评委会采用实地考察与书面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负责对所有候选人员与项目进行考核与筛选,提出入围候选人和候选项目建议名单。
3.评定。组委会办公室将对候选人和候选项目进行公示,并采取评委投票与网民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届时将在国内搜狐网上开辟投票专栏)最终裁定评选结果,在报经组委会批准后,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工作要求
1.要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多渠道征集候选人和候选项目,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在科学论证和积极策划的基础上,推报一批有影响力的候选项目。
2.要将评选文件转发到县(市、区)级团委及各高校、企事业团委。有条件的地方可自主进行初评。
3.要认真填写推报候选人(项目)的名单、推荐登记表(一式2份),请于2007年7月31日前报全国青联国际项目合作中心,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