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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届“中国青年丰田环境保护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届“中国青年丰田环境保护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青办发[2007]6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进一步深化“保护母亲河行动”,引导广大青年积极参与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共青团中央决定,于2007年4月至12月以全国青联名义与丰田汽车公司合作开展第三届“中国青年丰田环境保护奖”评选活动。本次活动以“同一个地球,同一份责任”为主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主要面向18至45周岁具有中国国籍(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青年公民和以该年龄组为主体的青年团队。

  二、奖项设置

  “中国青年丰田环境保护奖”旨在表彰在环保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和青年团队,扶助广大青年在环保方面的积极创意与企划,并结合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重点,分类设置奖项。

  1.按照环境教育、生态修复、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等四个领域评选优秀环保项目提案或创意,并按每个项目10万元人民币的金额予以资助,用于项目提案或创意的实施与推广,共资助10个项目。在此基础上,设特别奖一个,用于资助上述领域里将产生规模效应与辐射效应的重点项目创意,资助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分3年实施完成。

  2.评选、表彰20名在环保领域业绩突出的青年或青年社团,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组织赴日交流访问。

  三、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按照项目扶持和个人及团队表彰两个序列分别制定。

  (一)申报项目资助类的候选项目标准

  1.充分体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理念,切实反映广大青年与群众对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迫切要求,并符合节能减排的经济发展导向。

  2.受到所在地区广大群众的关注和党政机关的支持,具有技术前沿性和实施紧迫性。

  3.目标明确,技术保障到位,监管措施明晰,实施步骤有序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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