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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区域化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和建设首批联系点工作的通知


  3.规范管理团务。推动联系点制定当地《团务规范化管理手册》,加强团务管理的制度建设,规范县、乡、村三级团组织的建设和工作,确保团的建设符合标准、团员管理规范、活动开展正常、团务管理公开。

  4.试点推进基层团的民主建设。在有条件的乡镇,对公推公选乡、村两级团组织班子进行试点,推动团的基层领导班子直接选举,探索积极稳妥地发展农村团的基层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完善“推优入党”工作制度,为党组织源源不断地输送新鲜血液。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省、地两级团委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团十五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农村共青团会议精神上来,积极探索实践区域化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和建设的新思路。要建立由团的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指导协调机制,总体部署,齐抓共管。要迅速确定各自联系点,制定工作方案,启动联系点工作。联系点及工作方案于2008年4月20前报团中央。

  2.定点联系,动态管理。建立市(地)以上团的领导机关联系点制度。省、地两级团委农村青年工作部门干部每人直接联系一定数量的联系点,做到专人联系、专人负责、蹲点督导。实行联系点年度动态联系制度,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联系点资格。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团中央将密切联系、掌握首批联系点工作动态,及时总结成熟经验,适时召开推进会进行面上推广。

  3.统筹资源,强化考核。各级团组织要集中团的各条战线和部门的优势资源,流向农村。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采取结对帮扶、项目共建、志愿服务、公益捐助等多种形式,为联系点开展工作提供人、财、物支持。要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团中央将每年组织专门力量通过自查、互查、量化考核等方式对联系点工作进行考核,表彰先进典型,激励各地争先创优。

  4.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团内外媒体,积极协调,重点开设一批专栏、专题,大力宣传联系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农村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氛围。附件2:

区域化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和建设
团中央首批联系点名单
(共102个)

  北 京

  通州区

  大兴区

  延庆县

  天 津

  宁河县

  北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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