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创业共发展,青春促和谐”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创业共发展,青春促和谐”活动的通知
(中青办发[2008]23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为深化中国青年就业创业行动,引导广大青年自主创业,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拟联合开展“创业共发展,青春促和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业共发展,青春促和谐

  二、主要内容

  (一)第十届青年企业家发展论坛

  邀请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优秀青年企业家代表等,以“创业共发展,青春促和谐”为主题,就广大青年如何面对就业压力,强化创业意识,投身创业实践,争做创业先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进行讨论和交流。

  (二)“百城万企进校园--优秀青年企业家话创业”活动

  组织优秀青年企业家进入高校,通过开展报告会、座谈会等,与大学生交流创业历程和创业经验,以企业家矢志创业的感人事迹,激励帮助大学生自主创业。

  (三)“泰山杯”青年创业成功案例评选活动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推选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最终评定青年创业成功案例,为广大青年投身创业实践提供学习的典范和切实有效的指导。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08年7月-8月)

  1.成立活动组委会。2008年7月,由城市青年工作部、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处、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山东中烟工业公司共同成立组委会。

  2.召开活动新闻发布会。2008年8月上旬,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

  3.筹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2008年8月下旬,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成立活动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青年创业成功案例评选活动给予评审指导。

  (二)实施阶段(2008年9月-12月)

  1.开展青年创业成功案例评选活动。

  (1)广泛征集青年创业成功案例。9月-10月中旬,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推荐确定5-7个创业案例作为候选案例,并于10月20日之前上报活动组委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