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47.陈家宝等30名代表(第437号议案)建议,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尽快制定城市房屋征收与拆迁法,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明确政府作为征收人的权利与义务,并严格科学地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为,房屋征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授权,国务院法制办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起草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其立法宗旨、立法原则以及关于房屋征收的原则、主体、程序、范围、补偿的规定与议案所提意见大体一致。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该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目前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拟在条例出台实施后再考虑制定征收与拆迁法问题。财经委员会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意见。

  48.陈家宝等30名代表(第438号议案)提出,由于各类市场主体依据不同的法规规章进行登记,导致各种类型企业登记混乱,程序不统一,法律适用困难等问题,迫切需要制定商事登记法。国家工商总局认为,目前我国缺乏统一调整商事登记的基本法,有关商事登记的法律制度散见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不尽一致,既不利于商事主体进行登记,也不利于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能,有必要制定统一的商事登记法。该局建议先着手制定《商事登记条例》,在条例实施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上升为法律。该局已拟出条例草案。由于有关方面在立法思路、体例和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等重要问题上存在分歧,目前正在进一步研究论证。财经委员会同意国家工商总局意见,建议积极协调,加快条例起草进度,争取尽早出台,解决议案所提问题。

  31件议案提出的20个立法项目,需作进一步研究

  49.杨子强等30名代表、金颖颖等30名代表(第12号、第308号议案)提出,随着票据业务的发展,现行票据法难以适应票据融资的发展,建议修改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认为,该行已开展票据法修改前期研究,重点关注融资性票据、电子票据和票据截留等内容。由于对这些问题的立法涉及相关政策与技术,需作进一步研究论证。财经委员会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研究票据法修改的相关问题,尽早启动法律修改工作。

  50.刘卫星等31名代表(第15号议案)提出,在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后,电子银行业务成为中外金融机构竞争焦点,目前我国对电子银行业务的规范仅限于部门规章层次,建议制定电子银行法,为我国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中国银监会认为,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速,电子化交易正在成为重要的交易形式和手段。同时,许多商业银行也将电子银行作为重要的业务服务渠道和形象宣传平台,是业务创新的重要领域。该会于2006年颁布了《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的电子渠道服务作为电子银行业务的监管范围,但办法不能覆盖所有形态的电子银行业务(或电子交易行为)。为此,需要修改该办法或制定电子银行法,针对不同性质机构开展的电子银行服务行为进行统一规范,以减少监管空白,提高行业发展水平。由于制定电子银行法涉及多方面关系,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财经委员会建议中国银监会进一步研究电子银行立法问题,适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尽快解决议案所提问题。

  51.郭向东等32名代表、郭瑞民等30名代表(第22号、第434号议案)提出,现行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很多政策措施系统性不够,立法层面不高,且政策之间存在矛盾现象,急需建立权威性、强制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全国统一的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律体系,解决农民工就业领域集中存在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逐步深入,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规模不断扩大,目前已超过1亿多人。在农民进城务工过程中,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用人单位故意和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低等方面原因,农民工合法权益不断受到侵害。针对以上问题,该部正在加快立法步伐,完善维护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同时逐步探索完善专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特别法规。财经委员会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调研,适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强化对农民工权益保护。

  52.华渝生等31名代表、刘锡潜等40名代表、肖自江等30名代表、刘友君等30名代表、邢克智等30名代表、薛继连等33名代表、易昕等30名代表(第28号、第126号、第217号、第266号、第304号、第318号、第378号议案)提出,今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一些条文不够具体、明确,使部分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产生了理解偏差,引发了一些企业试图规避劳动合同法的事件,造成负面影响。建议对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为,20多年的实践证明,劳动合同制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调动劳动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如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务派遣行为缺乏法律规范、一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和违约金规定等。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对于该法实施后社会上提出的不同意见,多数是因对条文的不同理解造成的。今年9月,国务院已依法颁布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争议较大的一些问题作出解释和具体规定,目前应全面贯彻法律和条例,暂不宜修改法律。财经委员会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意见。

  53.周晓光等30名代表(第58号议案)建议修改安全生产法,增加综合治理内容,进一步明晰企业责任主体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加大对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和监督,增强行政执法的可操作性,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量化标准,增大执法力度。国家安监总局认为,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法律,自实施以来,对于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水平,规范政府的安全监管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该法也需要进行修订完善,补充行政执法权下移、企业违法的法律责任、行政处罚量化标准等内容,目前该局正在着手进行调研。财经委员会建议国家安监总局尽快着手开展安全生产法修订的研究起草,同时根据需要及时制定配套办法,解决议案所提问题。

  54.周晓光等30名代表、计承江等31名代表(第60号、第94号议案)提出,民间借贷的不规范性、逐利性以及缺少严格的合法与非法界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宏观金融调控效果,对参与主体正常的生产生活乃至整个区域经济与金融运行都产生了不利影响,建议制定民间借贷法,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认为,目前我国民间借贷受到合同法等民事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调整。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则受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目前对于制定专门的民间借贷法存在较大分歧,建议再作深入研究。财经委员会建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进一步研究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和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稳定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有关立法建议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议案所提问题。

  55.杨亚达等33名代表(第113号议案)建议制定环境税法,规范税收方式,获得更稳定的用于环保的资金,从而加大环境污染治理的力度,改善生态环境,实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认为,按照我国税制改革总体要求,研究开征环境税十分必要。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进行开征环境税有关问题的研究,待时机成熟即提出相关立法建议。财经委员会建议预算工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快这一问题研究,尽快提出相关立法建议。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