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65件,要求制定法律20部,修改法律11部,经研究后合并为31项。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突出反映了代表们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的要求和愿望。我委按照中央九号文件的要求,在议案办理工作中,坚持把议案办理工作与委员会承担的立法、执法调研和执法检查等项工作相结合,认真分析研究代表议案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及时与代表沟通。8月,我委召开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座谈会,邀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研究代表议案中提出的立法项目及立法工作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并将议案办理工作的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向议案领衔代表进行了反馈。2008年10月7日,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对代表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5件代表议案提出的1项立法,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1.关于修改
消防法的议案5件。国务院提请审议的
消防法修订草案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两次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争取在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代表议案中提出的意见,有的已被写入草案的相关条款,有的在草案中已有所体现。
二、17件代表议案提出的6项立法,已经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关于修改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11件。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民政部已完成该法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并报送国务院。我委将加强对该法修订中一些重大问题的研究,并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情况,做好审议准备工作。建议国务院适时将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3.关于修改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1件。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民政部已将该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代表议案中所提部分建议在修订工作中有的已被采纳,有的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我委将加强对该法修订中一些重大问题的研究。建议国务院抓紧做好相关研究论证工作,适时将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4.关于修改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议案1件。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民政部已草拟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建议国务院抓紧工作,适时将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5.关于制定社会救助法的议案1件。社会救助法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民政部已于2007年12月将该法草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我委将继续对社会救助法立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建议国务院抓紧工作,适时将社会救助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6.关于制定慈善事业法的议案1件。慈善法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在今年5·12汶川大地震后开展的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活动中,慈善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各界也提出了不少完善慈善立法的建议。建议国务院在慈善立法过程中,注意妥善处理与现行
公益事业捐赠法的关系,统筹研究慈善事业立法相关问题。
7.关于制定人民调解法的议案2件。人民调解法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已成立了人民调解法立法工作领导小组,正在组织调研、论证和起草法律草案稿。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完成起草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报送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4件代表议案提出的3项立法项目,1项已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2项正由有关单位研究起草,建议条件成熟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8.关于修改
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议案1件。
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已列入国务院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国家保密局已于2006年12月将
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今年,我委为做好该法审议工作开展了相关调研。建议国务院适时将
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9.10.关于修改
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议案1件、修改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议案2件。
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均曾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我委就法律修改涉及的重要问题多次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讨论、沟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应当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加强对
人民法院组织法、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过程中相关问题的研究,并相互协调沟通。建议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