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贯彻落实国务院
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进一步突出实践特色的若干意见
(工商办字[2008]237号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各司(厅、局、室)、直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日,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进一步突出实践特色的通知》,对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进一步突出实践特色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针对当前国际国内的严峻经济形势,提出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出台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继续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机关,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的统一,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突出实践特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应对当前国际国内严峻经济形势、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要以突出学习实践活动实践特色为切入点,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开动脑筋,采取措施,奋发有为,扎实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确保国务院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
(一)大力支持公有制企业改制重组,扩大经济规模,扶持公有制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支持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大力度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全力支持从事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的企业发展,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和大型流通企业优先发展。对于中央和地方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需要组建公司或者办理增资、改制登记的,都要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专人专件办理,主动服务,提供指导,当场办结。材料一时不齐全的,要跟踪服务,尽快办结。认真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支持信息技术、旅游休闲、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农村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连锁经营,鼓励投资人向农业投资、在农村创业。按照实现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安全生产、资源节约目标的要求,依法做好产能过剩、技术落后、污染环境等企业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