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在12·5“国际志愿者日”前后集中开展“争做志愿者创造新生活”主题活动的通知
(中青办发[2008]34号 2008年11月26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今年12月5日是第23个国际志愿者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团的十六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总结展示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十五年以来特别是今年以来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抗击冰雪、抗震救灾、北京奥运会等工作的经验成果,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推动青年志愿者事业深入发展,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在今年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前后集中开展“争做志愿者创造新生活”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争做志愿者 创造新生活
二、活动时间
主题活动集中在12月5日前后开展,12月5日当天形成活动高潮。
三、活动目的
1.弘扬志愿精神,传播志愿文化。通过开展国际志愿者日系列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度、关注度和参与度。
2.总结经验成果,促进事业发展。充分展示青年志愿者行动的经验和成果,进一步增强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促进各类志愿者组织相互交流与合作。
3.把握实际需求,增强活动实效。组织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围绕当前党政工作大局和群众实际需求,以志愿服务方式为困难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促进社会和谐。
四、活动内容
为使主题行动落到实处,形成规模效应,各地可从以下10个活动中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地开展有关活动。
1.开展一次国际志愿者日庆祝活动。在国际志愿者日到来之际,组织各级团干部和广大志愿者并邀请党政领导、相关专家和社会热心人士,通过举办庆祝仪式、主题论坛、协会会议等活动,为各类志愿者组织、志愿者相互交流搭建平台,进一步加强经验交流、制度建设、资源整合和社会推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