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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启动共青团中央发文系统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启动共青团中央发文系统的通知
(中青办发[2008]29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10月7日,团中央依托中国共青团网(www.gqt.org.cn)开通“共青团中央发文系统”,用于下发团中央所有非涉密公文。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实行网上发布的公文类型主要包括以共青团中央或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名义下发的所有非涉密文件、通知和工作信息(联合发文和涉密文件仍按原有方式和渠道发送)。同时,系统将通过手机短信同步提醒各省级团委办公室负责同志。

  2.2008年10月7日至10月31日为试运行期。期间,公文发送实行双轨制,即纸质公文与电子公文并行发送。从11月1日起,适用范围内的公文将全部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不再下发上述纸质文件。

  3.通过网络平台发布的公文格式与纸质文件完全相同。各省级团委要尽快熟悉并使用网上公文发布系统,及时查阅和下载相关公文信息,做好公文登记、报送和存档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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