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关于印发2008至2012年审计法律规范建设规划的通知
(审法发〔2008〕77号)
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法律规范建设规划》已经审计长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法律规范建设规划
为了推进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审计机关依法规范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以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意识和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审计法律规范建设,严格规范审计行为,确保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为审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总体目标
以
宪法为根本依据,通过修订和制定审计法规、加强审计规章建设、完善审计准则体系、构建审计指南体系,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审计客观规律并与其他法律法规相衔接的中国特色审计法律规范体系。
三、基本原则
--坚持法制统一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建章立制,做好与
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和解决法规冲突问题,切实维护审计法制的统一。
--坚持突出重点、服务审计业务工作的原则。紧紧围绕审计工作大局,把影响依法审计和审计质量最突出的问题、审计业务人员最需要解决而且能够解决的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坚持稳定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和不断完善经审计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并适应社会经济和审计工作的发展变化,着力解决当前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