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税收征管审计,注重揭露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提高征管质量,推动税收体制改革,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以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更加规范和科学为重点,积极探索审计的方式方法,促进完善国有资本预算管理制度。
--地方财政收支审计,以预算执行及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为重点,同时关注地方政府负债情况,防范财政风险,促进规范地方财政管理,推动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围绕促进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关注对国家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投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投资项目和国家专项建设资金的审计,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和严重损失浪费问题,促进加强项目管理,保障投资效果;关注国家宏观投资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效果,促进完善政策法规,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农业资金审计,在总体把握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审计新农村建设重点资金、重点项目,检查支农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社会保障审计,继续深化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基金审计,促进扩大社会保障资金规模和覆盖范围,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推进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救灾救济款物审计力度,注重从制度、机制和管理上揭示问题,促进完善灾害救助制度和机制;强化住房保障资金审计,促进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落实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
--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对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保障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促进灾区经济社会的恢复和发展。
--专项资金审计,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关注相关领域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重点揭露挤占挪用、滞留截留、损失浪费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揭示落实国家有关政策不到位、政策目标未实现的突出问题,促进深化改革和相关政策制度的完善,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七、金融审计。以维护安全、防范风险、促进发展为目标,服务国家宏观政策,推动金融改革,维护金融稳定,完善金融监管,推动建立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
--加强对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审计,重点揭露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及大案要案线索,揭示影响金融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风险,从政策上、制度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规范管理,提高竞争能力。
--实现对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的经常性审计,紧紧围绕国家宏观政策及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在国家金融监督体系中的综合性优势。
--积极探索对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及其效果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