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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情况的报告


  (三)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2006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2007年,全国人大通过了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明确了统筹城乡就业的重大战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工作。2004-2007年,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就培训农村劳动力1230万人,其中85%以上实现了转移就业。同时,不断加强对农民外出就业的服务,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力度,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险,解决农民工工资待遇低、子女上学难、劳动条件差等突出问题,农民外出务工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不断扩大。2007年,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达1.26亿人,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为1.5亿,扣除重复计算部分,2007年农民工达到2.26亿人。

  (四)切实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03-2007年,中央安排投资3000多亿元用于农业和农村建设。一是着力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组织实施了农业综合开发、大型商品粮基地、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重大项目,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二是大力改善农村基本生活条件,2003-2007年,全国新建农村公路130万公里;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了9748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和安全问题;积极发展农村清洁能源,新增沼气用户1650万。截至2006年末,全国95.5%的村通公路,98.7%的村通电,97.6%的村通电话,97.6%的村能接收电视节目。

  (五)加快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近年来,中央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村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全部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和教科书费,惠及近1.5亿名农村中小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约1100万名学生受益。二是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截至2008年3月底,已经覆盖全国98.2%的县,参合农民达到8亿人。三是初步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3452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了保障。四是基本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实行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六)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继续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积极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并取得积极进展。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农产品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不断扩大。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加快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截至2008年4月,全国已有1000多万被征地农民被纳入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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