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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200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二是一些地方挤占挪用资金、乱收费问题还比较普遍。有46个县的教育、财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共挤占挪用公用经费、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等1.15亿元,占同类专项经费总额的3.8%,主要用于教育主管机构日常经费、教职人员经费、学校基本建设等;33个县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自立项目乱收费或向学生收取明令禁止的费用5110万元。

  教育部、财政部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整改。有关地方政府也采取相应措施,落实投入责任,健全相关制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保障和使用管理水平。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审计调查情况。

  对11个城市及其所辖28个县(市、区)2004至2006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审计调查情况表明,11个城市能够逐步健全土地市场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加强出让金征收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方面,有9个城市违规减免或以先征后返等形式变相减免出让金47.88亿元,占其出让金征收额的2%;7个城市有108.68亿元出让金未按规定纳入财政管理,占11个城市出让金征收额的3%;8个城市有1864.11亿元土地出让净收益未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占11个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总额的71%;10个城市挪用出让金83.73亿元,主要用于建楼堂馆所、弥补经费、对外投资。有10个城市欠征土地出让金173.27亿元,其中有的城市在用地单位拖欠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违规为这些单位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是土地出让方面,部分城市违规以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用地130宗计689.88公顷,“以租代征”农民集体用地1541.05公顷建高尔夫球场和别墅。

  三是征地补偿安置方面,截至2007年9月底,尚有3个城市未按照国务院要求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少数城市还拖欠、出借征地补偿资金5.61亿元,欠收、挪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51.17亿元。

  11个城市的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在整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已收回欠征和被挪用、出借、返还的土地出让金68.27亿元,收回欠收、被挪用的征地补偿资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2.93亿元。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正在建立、完善有关制度。

  (四)救灾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对13个省(区)救灾资金审计调查情况表明,2005至2006年共筹集救灾资金167.57亿元,其中60%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此次共调查了13个省(区)本级、44个市、105个县和213个乡镇,走访了352个村和2675户受灾家庭。从审计调查情况看,救灾资金在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重建家园、恢复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有一些部门和单位将2.58亿元救灾资金用于了弥补行政经费、建设办公楼等方面。

  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进行了严肃处理,已追究了30名责任人的责任。

  (五)住房公积金审计情况。

  对30个省(区、市)的133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表明,截至2006年底,133个城市都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和管理中心,管理体制基本理顺,覆盖面不断扩大,缴存和贷款规模持续增长,控制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影响资金安全完整的问题。

  一是挤占挪用、违规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仍然存在,部分资金面临损失风险。这次审计共发现挪用住房公积金及其增值收益20亿元,违规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2亿元。在发放的建设项目贷款和以委托理财等方式购买的国债中,有50亿元住房公积金应收回而未收回,面临损失风险。

  二是有的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未调整到位,少数企业和单位仍存在违规自行归集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截至2006年底,133个城市中,有22个管理机构未按要求归并到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89个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未真正做到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有107个企业和单位还自行归集管理住房公积金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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