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司关于及时缴送样书的通知
(出版管字[2009]37号)
全国各图书出版单位:
近年来,各出版社对缴送样书工作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大部分出版社都能做到自觉、及时地缴送样书。由于新闻出版总署近期更换办公地址,为继续加强样书管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出版单位立即按照原有规定做好样书缴送工作。因配合奥运工作而缺缴、少缴样书的出版社要做好补缴工作。对逾期不按规定缴送的出版单位,将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所有样书都采用直接送书上门的方式缴送。各出版社可自行或者委托物流速运公司将样书送至新闻出版总署样书室,如通过邮局递送请使用挂号印刷品或者邮政EMS(不要以包裹、印刷品或者邮政快递方式投寄)。样书包装上需注明“新闻出版总署样书室收”,另在显著位置标明此批缴送样书总共包数及此包为其中的第几包(后附图例)。另外,若包裹内放置纸制清单的,需要在显著位置注明。
三、各出版社寄出样书时,请严格按规定的格式制作好样书清单(后附图例),并将制作好的电子版清单通过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附件名中需注明出版社和缴送批次)发送到tssys001@sina.com,同时将电子版清单以A4纸形式打印一式两份,盖章后随样书实物寄出。总署样书室收到样书并核对无误后,盖章返回一份清单。
四、出版社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在接到此通知后,请认真填写回执,并及时寄回以下地址:
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40号 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司样书室
邮编:100052
联系电话:010-83138614
附件1:样书包装和挂号信封面图例
附件2:缴送样书清单格式
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司
二〇〇九年一月九日
附件1:
样书包装和挂号信封面图例
100052
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40号
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司
样书室 收
共 包
第 包 ( )是否内附清单 __________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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