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企业近五年完成的主要水运工程汇总表
序号
| 工程设计项目名称
| 工程设计类型
| 工程规模和主要内容
| 工作始末时间
| 建成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水运建设行业设计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填写说明
一、企业基本情况表(请附完整清晰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1、企业名称: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全称,并加盖企业公章。
2、现有设计资质等级及资质证书编号:填写企业现有设计资质情况,未转正的注明有效日期。
3、企业类型: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
6、联系人、工作部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及E-mail:填写本企业资质管理人员相关信息。企业网址:按本企业在互联网上注册的网络地址全称填写。
9、技术负责人代表业绩: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本企业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代表工程项目名称及规模。
11、在职职工总数:按本企业在册并办理了养老保险凭证人数填写。
13、设计人员总数:按本企业已经评(聘)工程、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务)人数填写。
14、非注册人员:指本企业设计资质标准的“专业设置”范围内还没有建立对应专业的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该专业不需要配备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或暂未取得该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
二、从事工程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1、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人员情况:须按每人的情况填写。
2、其他注册土木工程师情况:仅填写总人数。
三、本调查表内各栏可同格式扩展。
附件4
单位名称:
一、本单位取得水运行业工程设计资质情况
㈠资质类别情况。
行业资质 甲级□ 乙级□;
专业资质 港口工程 甲级□、 乙级□;航道工程 甲级□ 乙级□;
通航建筑工程 甲级□ 乙级□;修造船厂水工工程 甲级□ 乙级□;
港口装卸工艺 甲级□ 乙级□;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甲级□ 乙级□。
㈡设计证书的时限情况。
有效期**** □; 至2010年3月31日 □; 有效期五年 □。
二、资质在本单位现实工作中的作用(单选)
有很大作用□ 制约本单位生存和发展□ 有一定作用□ 无作用□
三、目前水运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工作的主要问题是(多选)
存在多部门管理现象□ 受理审批工作程序烦琐□ 不适应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需要□ 资质一经取得终身有效,动态管理不够□ 组织培训交流不够□
其他□
理由:
四、从有利于行业发展角度,水运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管理是否需由交通主管部门同意管理
是□ 否□
五、现行水运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等级标准是否合理?请适当说明理由(单选)。
合理□ 偏低□ 偏高□
理由:
六、是否需对现行的水运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等级标准进行修订?修订工作重点是(单选)?
是□ 否□
修订工作重点:
七、关于水运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等级标准中业绩要求
㈠现行水运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分6个设计类别是否全面(单选)?
全面 □ 不全面□;
需要增加的类型是:
㈡水运行业工程项目业绩规模划分是否合理?(可多选)
合理□ 普遍偏低□ 沿海偏低□ 内河偏低□;
普遍偏高□ 沿海偏高□ 内河偏高□
㈢业绩项目阶段要求如何确定(单选)?
竣工验收□ 交工验收□ 设计交付□
㈣各级、各类业绩项目数量要求是否合理(单选)?
合理□ 偏低□ 偏高□
㈤各级、各类业绩要求是否合理(如乙级不要求单位业绩,乙升甲要求单位有乙级业绩等)(单选)?
合理□ 偏低□ 偏高□
㈥业绩项目证明材料要求如何确定(可多选)?
设计合同□ 项目图纸复印件□ 业主证明□ 竣工(交工)验收报告□
其他
八、关于水运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等级标准中人员要求
㈠《水运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主导专业注册人员要求是否合理(单选)?
合理□ 偏低□ 偏高□
㈡《水运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配套专业注册人员要求是否合理(单选)?
合理□ 偏低□ 偏高□
㈢本单位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等注册人员数量问题(单选)?
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 尚有缺口□ 缺口较大□ 无注册人员□
㈣全面推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制度,实施注册管理和执业管理是否可行(单选)?
可行□ 可行,但需设立过渡期□ 缓行□
㈤尚未实施注册的主导专业和配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要求如何确定(单选)?
高级工程师□ 从事勘察设计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其他
㈥主导专业和配套专业人员业绩证明材料如何确定(可多选)?
主导或配套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从事项目图纸图签复印件□ 业主证明□
其他
九、对资质管理工作的其他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