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扶持和服务力度,切实搞活农村市场流通。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促进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推进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净化农村商品流通渠道,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保障农民方便消费、放心消费。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充分发挥农村经纪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带头作用,帮助解决农民卖难问题,促进农民增收。要大力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严格执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不收费的规定,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做到民办、民管、民受益。开展合同帮扶工作,大力开展涉农合同行政调解,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农民利益。
(五)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农村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冒用他人企业名称及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市场蔓延;严厉查处农资销售、农村医疗卫生等领域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切实整顿农村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虚假表示、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商业欺诈行为,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发挥各部门举报投诉渠道作用,方便群众举报投诉违法违规行为。
(六)依法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大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知识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销售、加工企业注册农产品商标,积极指导有关组织做好地理标志注册、使用、管理和宣传等工作,积极引导和支持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人申请国际注册,争取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和农产品优势企业,充分发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作用。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特别是涉农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查处侵犯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七)加强农村广告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坑农害农的虚假违法广告。强化对农村广告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法规范涉农广告发布内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虚假违法的农药、兽药、种子、农机、化肥等农资商品广告;严厉查处以帮助农民致富为名的虚假违法加工承揽、种植、养殖类广告;严厉查处面向农村农民、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医疗服务广告;严厉查处影响和危害农村市场秩序、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类严重违法及不良广告。积极支持和引导广告行业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服务,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农村广告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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