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有力保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维护好农村市场秩序、保护好广大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增强消费信心、启动农村消费市场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促进农村改革和发展上来,紧紧围绕当前农村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狠抓大要案查处,完善工作措施,保障农村消费安全,切实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工商总局要认真做好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管、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农村广告监管、涉农合同监管、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农商标专用权保护、农村经纪人培育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登记服务等工作,严厉查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农村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农村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依法打击农资市场存在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农村市场价格秩序。质检总局要进一步从生产源头加大对农资、建材、家电下乡产品等重点涉农产品的专项打假与治理工作力度,尤其要抓好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和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的集中整治,继续做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部际协调小组的牵头协调工作。商务部要继续扎实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扩大“农家店”覆盖面,提高农村商品配送率,推进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净化流通渠道,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农业部要继续做好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的牵头协调工作,以源头治理、大要案查处为重点,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大力贯彻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继续加大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的监管力度,为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监察部要继续强化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着力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劣农资、危害农村食品安全等群体性、区域性损害农民利益问题的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因不履行职责、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问题解决不力或社会矛盾激化,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供销总社要做好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工作,发挥主渠道作用,促进经营者诚实守信,扎实推进“新网工程”建设,运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网络,广辟农产品销售渠道,积极帮助农民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