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口腔预防适宜技术操作规范》的通知
(卫办疾控发〔2009〕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更好贯彻落实《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口腔卫生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7〕196号)精神,指导和规范口腔医务人员开展口腔疾病预防工作,我部组织制订了《口腔预防适宜技术操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口腔预防适宜技术操作规范
目录
前 言
局部用氟
1. 定义
2. 适应证
3. 临床操作方法
含氟涂料
含氟凝胶
含氟泡沫
4. 注意事项
窝沟封闭
1. 定义
2. 适应证
3. 器械和材料
4. 临床操作方法
5. 注意事项
非创伤性充填(ART)
1. 定义
2. 适应证
3. 器械和材料
4. 临床操作方法
5. 注意事项
预防性树脂充填
1. 定义
2. 适应证
3. 器械和材料
4. 临床操作方法
5. 注意事项
龈上洁治
1. 定义
2. 适应证
3. 器械
4. 临床操作方法
手用洁治器
超声洁牙机
5. 注意事项
手用洁治器
超声洁牙机
前言
口腔预防适宜技术是指防治龋病和牙周病等口腔常见疾病的技术和方法,具有安全、有效、经济、简便的特点,适于基层口腔专业人员在设备和器械相对简单的条件下应用。
随着口腔预防适宜技术在我国的逐步推广,迫切需要加强口腔卫生医疗机构技术操作的规范化,为此特制定本规范。
口腔预防适宜技术操作规范主要包括局部用氟、窝沟封闭、非创伤性充填(ART)、预防性树脂充填、龈上洁治。口腔专业人员应严格遵循本规范,提供高质量的口腔卫生服务,保护人民群众的口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