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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在2008年度企业年检中做好帮扶企业工作的通知


  (二)加强与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沟通合作,探索以强化监管合力为抓手,依法加强对虚报注册资本等行为的防范。

  (三)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部分重点行业,特别是乳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等的监管力度。

  (四)加强对含有“八一”等字样的企业名称的清理和规范,禁止使用涉及军队和武警部队的特定字样,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予以纠正。

  五、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年检期间帮扶企业的各项工作

  充分发挥职能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促进增长做贡献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今年工作的首要任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按照“四个转变”的要求,以实施新“三定”方案和停止征收“两费”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顺势而为,饱含感情开展帮扶企业工作。

  各地要针对新形势下市场出现的新变化和市场监管的新情况,结合地方实际,创新机制,简化程序;把坐等企业申报年检与委托年检、主动上门年检、企业聚集区域集中办理年检等方式结合起来,提高服务水平;要积极主动、深入细致地开展帮扶企业活动,通过走访、座谈、发放登记需求表等各种形式,为企业送政策、办好事、解难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做好各项工作。

  各地在年检工作中要严肃法纪,自觉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努力树立和维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良好形象。严禁利用年检索取、收受企业财物,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要关心在年检一线工作干部的生活和身体健康,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年检工作顺利进行。

  年检工作从3月1日开始,各地要将执行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于5月底向总局企业注册局进行一次书面反馈。在7月底之前,将年检总结报总局企业注册局。

  附件1:工商机关帮扶企业工作情况统计表(一)

  附件2:工商机关帮扶企业工作情况统计表(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

  附件1:
  工商机关帮扶企业工作情况统计表(一)

序号

统  计  内  容

数  量

备  注

1

走访企业的情况

走访的户数

  

2

召开座谈会的情况

座谈会的次数

  

3

开辟“绿色通道”的情况

   

4

引导企业到农村发展的情况

在农村设立连锁企业、分支机构的户数

  

5

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情况

新登记的服务业企业户数

  

6

支持国务院确定的八大行业发展的情况

包括钢铁、汽车等八大行业新登记的企业户数

  

7

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组改制的情况

新登记改制企业户数

  

改制企业注册资本(万元)

 

8

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情况

登记件数

  

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额(万元)

 

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额(万股)

 

担保债权总额(万元)

 

9

股权出资登记情况

被投资公司的户数

  

以股权出资的认缴出资额(万元)

 

以股权出资的实缴出资额(万元)

 

10

新登记企业户数

   

11

新登记企业注册资本(亿元)

   

12

其他情况(可另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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