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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渤海湾动态值班待命及救助联动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渤海湾动态值班待命及救助联动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各救助局、打捞局、救助飞行队:

  为了进一步加强完善动态值班待命制度,针对渤海湾海域救助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救助联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并在实际工作中总结经验,已备不断完善该方案。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

  渤海湾动态值班待命暨救助联动实施方案(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动态值班待命制度,充分发挥救捞系统应对海上突发事件的整体合力,发挥救捞系统海上应急救助抢险的优势,提高专业救捞队伍的救助应急抢险能力;针对渤海湾海域冬季因恶劣天气引起的重大、群体性遇险险情较多、从事救助值班待命的专业救助船舶力量时有不足、值班待命点之间跨距较大的问题,按照“就近、快速、高效”的原则,在加强执行动态值班待命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本救助联动实施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下称部局)及其下属的各救助局、打捞局(含下属经营公司)所属的船舶及救助飞行队所属的救助航空器。

第二章 组织与指挥

  第三条 部局下设的各救助局、打捞局(含下属经营公司)所属的船舶及救助飞行队所属的救助航空器在渤海湾海域及其上空执行训练任务或进行经营活动期间,统一纳入渤海湾海域救助联动机制中。
  第四条 部局救助指挥处(救助打捞总值班室)负责渤海湾海域救助联动机制运行的监督管理,一旦发生重大、群体性遇险的险情,指派北海救助局负责现场的救助指挥,必要时由部局直接指挥。
  第五条 北海救助局按照部局的指令,依《国家专业救助打捞力量应对海上事故行动方案》的相关规定,指定救助指挥部门,并负责联动机制救助的具体组织协调,指挥联动船舶、救助飞行器的救助行动,并将现场救助的情况、重大进展及时报部局。
  第六条 部局救助指挥处根据现场情况指派参加联动救助的联动船舶和救助飞行器。参加联动救助的联动船舶按指令迅速出动,救助期间服从北海救助局的现场指挥,紧急情况下和特殊需要时,由部救捞局直接指挥。参加联动救助的救助飞行器按照《交通部救助直升机飞行管理规定》,由北海救助局现场组织指挥,紧急情况下和特殊需要时,由部救捞局直接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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