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算内投资配套资金。抽查单位预算内投资地方配套率为33.7%。与上年比较,配套率提高20.0个百分点。配套率达到和高于100%的有:青海100.5%,湖北100%;低于100%的有:山西97.6%、甘肃79.8%、贵州39.9%、重庆26.6%、宁夏26.1%、云南4.0%、陕西2.3%;内蒙古、河南2省没有配套。
(2)财政专项配套资金。抽查单位财政专项地方配套率为52.7%。与上年比较,配套率提高16.3个百分点。配套率高于100%的有:青海530.4%、海南214.0%、陕西134.1%、湖北101.7%;低于100%的有:山西98.9%、河南99.4%、重庆88.0%、宁夏79.5%、新疆67.5%、贵州67.4%、甘肃67.0%、吉林45.3%、龙江森工集团36.3%、云南25.9%、内蒙古森工集团3.3%、内蒙古0.2%;大兴安岭林业集团、新疆兵团无配套任务。
(十)工程管理能力情况
1.组织机构建设。在61个抽查单位中,重庆和青海2省3个县的天保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因主要领导调整没有及时补位等原因不够健全,但天保办(中心)机构健全,有固定的工作人员、专项工作经费和工作需要的办公设备。只有极少数抽查单位因经济困难没有购置单独的办公设备,而是与林业局其他科室共用设备。
2.制度建设。抽查单位制度健全、管理到位,61个抽查单位共自行制定工程管理办法312个,技术规定50个,为指导工程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3.档案信息管理。在61个抽查单位中,59个单位的工程档案信息较为健全,工程档案信息健全率为96.7%。与上年比较,档案信息健全率提高2.9个百分点。重庆的抽查单位档案信息健全率较低。
4.目标责任状签订情况。在61个抽查单位中,除了甘肃有1个抽查单位不符合要求外,其他60个单位与其上级人民政府(森工集团)签订了天保工程目标责任状,落实了各项建设责任。目标责任状签订率为98.4%。与上年比较,目标责任状签订率提高3.6个百分点。
二、各地好的经验及做法
(一)省财政逐步加大了对天保工程建设资金支持的力度
一是对天保工程建设给予资金倾斜。青海、海南2省财政部门为弥补国家森林管护、营造林等费用不足,提高了地方配套资金的比例,使其资金配套率分别达到354.9%和198.3%。内蒙古森工集团主动出资弥补森林管护、政社性支出、社会保险等资金10684万元,解决工程建设上的资金缺口。黑龙江省财政拨付补助资金19011万元,全面解决了森工企业办中小学转为事业单位的改革。山西省财政拨付2300万元,继续对省直8个林业局转制后的森林管护、养老统筹、办公经费等补贴。吉林省财政补助800.8万元,用于补助白河林业局所办学校移交长白山管委会经费不足。青海省财政下达355万元财政支农资金,用于工程区人工造林和育苗补助,对加快天保工程区造林速度产生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