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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组织开展《城市居委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二)总结经验,准确把握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规律。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城市居委会组织法》修订并颁布实施以来,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全面推进,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居民自治得到长足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各地要以《城市居委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为契机,总结社区居民自治的发展历程和成功经验,总结社区单位和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有效行使民主权利的经验,总结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的经验,总结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经验,总结加强法制、创新工作、有序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多用事实说明贯彻实施该法律给城市基层管理带来的巨大变化,多用成就展示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给居民群众带来的巨大实惠,多用成效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优越性。通过总结经验,梳理工作,努力探索和把握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发展的规律,切实增强驾驭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

  (三)改革创新,努力破解社区居委会建设的难点问题。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居民利益需求不断增加,社区居委会面临着众多的机遇和挑战、矛盾和问题。各地在纪念活动中,要注意紧跟时代步伐,找准影响和制约社区居委会建设的突出问题,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进一步推进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健全和完善以社区为主导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要重点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建立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等领域进行创新,探索新时期城市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和管理的有效模式,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

  (四)深化实践,切实提高居民群众民主自治能力。居民群众是基层群众自治的主体,也是社区居委会制度建设的主体。居民群众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管理的水平。各地在纪念活动中,要大力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大力开展民主实践活动,扩大居民群众的有序参与,让居民群众在参与中体会民主、增长本领,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对社区工作者,要重在培训,提高其为民服务意识和社区管理能力,提高组织居民群众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的能力;对居民群众,要重在调动他们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履行应尽义务,推动居民群众在新的起点上更加广泛、更加有序地参与基层民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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