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列席中国保监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通知
(保监厅发〔2009〕5号)
各保监局,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监会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总结保监会系统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09年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工作,保监会决定2009年2月5日至6日在北京召开中国保监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席人员
(一)保监会党委委员、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主席
(二)保监会机关和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副处级以上干部
(三)各保监局副处级以上干部
(四)保监会直管6家保险公司及其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五)各保监局所辖地国有保险公司子公司及省级分支机构领导班子成员
(六)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华泰财险、泰康人寿、新华人寿股份公司党委书记和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二、会议时间
2009年2月5日下午14:30,吴定富主席作重要讲话。
三、会议地点
2月5日下午召开视频大会,主会场设在保监会机关办公楼302会议室,各保监局设分会场。
四、会议要求
(一)保监会直管6家保险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中国人保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在京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华泰财险、泰康人寿、新华人寿股份公司党委书记和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公司负责人,会机关、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和北京保监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