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妇字[200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
近日,中央召开了农村工作会议,这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后中央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为主题,深入分析了当前农业农村形势,对“三农”工作作出了重大决策和部署,是中央指导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一份重要文件。为认真学习贯彻
《意见》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村妇女工作,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中发挥重要作用,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业农村新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农村妇女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8年农业生产丰收、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改革不断深化,“三农”工作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但是,由于近期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冲击不断显现,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出了“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的明确要求,强调“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制定了一系列强农惠农的重要措施,这充分体现了党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
《意见》精神,充分估计农业农村经济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研究和制定推动农村妇女工作的具体措施,切实担负起团结和带领妇女投身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重任,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积极引导农村妇女全面参与农业生产,扎实推进我国农业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