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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印发《全路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


  第九条 符合评选条件的会计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经部属单位财务部门核实,纪检监察、人事、审计等部门审查,部属单位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公示一周后填写《全路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格式附后)及有关材料报铁道部会计评先办公室。

  第十条 铁道部会计评先办公室按照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资格、事迹材料等进行确认,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铁道部纪检监察、人事、审计等部门审查,逐一进行评比,遴选出正式候选人,报领导小组审定。经领导小组审定的人选在部办公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确定。

  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在全路先进会计工作者中产生,并向财政部推荐。

第四章 表彰与管理

  第十一条 经铁道部领导小组审定的人员,由铁道部授予“全路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第十二条 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荣誉称号的,撤销其称号,由部属单位收回其荣誉证书和相应的物质奖励上缴铁道部,并在十年内不得参加铁路系统组织的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部属各单位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评选表彰办法,报铁道部备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铁道部劳卫司、财务司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8年7月3日起施行。

  附表:

全路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职    务:

  所 在单 位:

  推 荐单 位:

  联 系电 话:

  联  系 人:


全路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印制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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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曾 │     │ 性 别  │           │  照  │
│       │     │用 │     │     │           │     │
│       │     │名 │     │     │           │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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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籍 贯   │     │出生│     │ 民 族  │           │     │
│       │     │年月│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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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技术资格│     │政治│     │文化程度 │           │     │
│       │     │面貌│     │     │           │     │
├───────┼─────┴──┴─────┴─────┴───────────┴─────┤
│联系电话   │(办)      (宅)     (移动电话)                │
├───────┼───────────┬──────────────┬───────────┤
│电子信箱   │           │   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号   │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详细通信地址及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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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起止年月    │单   位(部门)     │职务   │行政级别 │专业技术资│最高│
│ │        │              │     │     │格    │学历│
│ │        │              │     │     │     │(学│
│ │        │              │     │     │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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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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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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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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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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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
│要│                                            │
│表│                                            │
│现│                                            │
│及│                                            │
│业│                                            │
│绩│                                            │
├─┼────────────────────────────────────────────┤
│获│                                            │
│得│                                            │
│奖│                                            │
│励│                                            │
│情│                                            │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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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  │                                         │
│  选  │                                         │
│  人  │                                         │
│  所  │                                         │
│  在  │                      领导签字:   (公章)       │
│  单  │                          年 月 日           │
│  位  │                                         │
│  意  │                                         │
│  见  │                                         │
├────┼─────────────────────────────────────────┤
│部属单位│                                         │
│审核意见│                                         │
│    │                                         │
│    │                    领导签字:   (公章)          │
│    │                        年 月 日             │
├────┼─────────────────────────────────────────┤
│全路先进│                                         │
│会计工作│                                         │
│者评选表│                                         │
│彰领导小│                                         │
│组办公室│                   领导签字:    (公章)(代)       │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
│全路先进│                                         │
│会计工作│                                         │
│者评选表│                                         │
│彰领导小│                                         │
│组审批意│                   领导签字:    (公章)(代)      │
│  见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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