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办公室关于受理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等
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资格选定申请的通知
(国核安办〔2008〕218号)
电力行业民用核承压设备焊工资格鉴定委员会、机械行业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资格鉴定委员会、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焊工资格鉴定委员会、中国核仪器设备总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焊工资格鉴定委员会、各民用核承压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及《
关于申报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的通知》(国核安办〔2008〕176号)的要求,我局经初审,认为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申请文件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申请,并开始技术审查。
考核中心资格选定申请审查管理联系人:国家核安全局核安全司核设备处 沈伟
电话:(010)66556367
传真:(010)66556366
附件:民用核承压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受理申请单位名录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