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认可《秦山第二核电厂换料大纲(版次:7)》的函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认可《秦山第二核电厂换料大纲(版次:7)》的函
(国核安函〔2009〕11号)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秦山第二核电厂换料大纲〉(版次:7)》(核秦核安发〔2008〕309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HAF103)及《核动力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HAF103/01)的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你公司报送的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秦山第二核电厂换料大纲〉(版次:7)》是可以接受的,现予认可。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