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进一步完善测绘法律法规体系。配合国务院法制部门尽快出台《基础测绘条例》。加快修订《地图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规定》。制定《
国家测绘局政务公开规定》。加强测绘管理政策研究,建立测绘立法专家咨询顾问制度。(负责局领导:宋超智、闵宜仁,责任部门:行业管理司、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
(21)进一步提高测绘统一监管能力。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即将转发的《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管,依法查处重大违法案件。修订《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修订《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加强对测绘单位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测绘质量监理制度的试点,研究建立测绘标准一致性评价体系和机制。(负责局领导:宋超智、李维森、闵宜仁,责任部门:行业管理司、国土测绘司、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
(22)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行测绘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和在线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分解国家测绘局各司(室)的执法职权,制订《测绘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建立健全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负责局领导:宋超智,责任部门:行业管理司)
(六)推进测绘自主创新,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
(23)加强测绘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国家科技“863”项目“海岛礁测绘关键技术研究”。完成《资源三号卫星工程研制总要求》编制,全面做好卫星数据处理、应用关键技术研究。加快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一体化测图系统、数字摄影测量网格、遥感数据处理平台等测绘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解决重大测绘工程实施中的关键技术应用问题。(负责局领导:李维森,责任部门:国土测绘司)
(24)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纲要》,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指导全国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编制完成《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总体设计》。(负责局领导:李维森,责任部门:国土测绘司)
(25)加强测绘创新体系和科研机构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兴测”战略,进一步优化测绘科技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需求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测绘科技创新体系。推动成立地理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测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生产单位建立研发部门。(负责局领导:李维森,责任部门:国土测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