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事局关于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一面旗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
2008年1月,交通运输部和部海事局相继下发了《关于在全国海事系统开展行政执法一面旗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关于贯彻实施<关于在全国海事系统开展行政执法一面旗建设的决定>的通知》,对全国海事系统 “行政执法一面旗”(以下简称“一面旗”)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一年来,各单位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和部领导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一面旗”建设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见附件)。为了巩固已取得的成绩,继续做好“一面旗”建设的理论准备和推广实施工作,按照徐祖远副部长“坚持抓下去,抓出成效来”的要求和部海事局的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2008年“一面旗”建设工作成效
经过过去一年的努力,“一面旗”建设的理论准备工作成果已基本显现,理论准备工作已接近尾声,“一面旗”建设的思想和理念在全国海事系统广泛传播,社会影响不断扩大。
(一)工作完成情况。
2008年,“一面旗”理论准备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理论研究成果显著。截至2008年底,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主要是行政许可类项目的业务流程)已开始试点;流程第二部分(主要是监管类项目的业务流程)已形成初稿并完成首轮征求意见工作,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研究报告已完成初稿。建立立法评估制度、跟踪研究国际海事法律事务的新发展等工作成果的终审稿已通过审查。跟踪研究国家行政法制和其他执法部门的执法动态、规范执法形象等工作成果的终审稿已经完成,即将进行审查。健全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海事管理体系和海事业务绩效管理机制、改进政务公开等工作均已完成修改稿,目前正在为终审稿作最后的冲刺。完善执法主体管理制度、完善海事行政复议工作、健全海事执法监督制度、规范海事执法裁量权、加强海事执法宣传教育、研究海事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方面发挥的作用等工作已完成初稿,正在进行修改、完善。研究海事立法重大问题等其他工作也已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果,即将完成初稿。
(二)工作特点。
2008年的“一面旗”建设工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组织的严密性。部海事局明确了各项理论研究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定期组织集体办公,对成果进行集中审查讨论;各承办单位积极组织各项工作,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严格按照既定安排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