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恒温阀产品和安装方法应符合《散热器恒温阀控制阀》(JG/T195-2007)行业标准,并应具备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其调节特性曲线应满足产品标准的要求。
4.恒温阀的温包和阀头应能够正常感应室温和便于调节,不得被破坏或遮挡,温包内置式恒温阀应水平安装,暗装式散热器应选择温包外置式恒温阀。
5.改造工程验收之前,散热器恒温阀应按照设计要求完成阻力预设定和温度限定工作。
6.系统处于设计工况下的正常流量时,恒温阀不应产生噪音,不应因阻塞而导致水流不畅通。
7.恒温阀应具有带水带压清堵或更换阀芯的功能,运行管理人员应掌握专用工具的操作方法。
5.4.4 散热器选择、安装和使用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既有散热器如能够正常工作且不影响计量仪表和恒温阀正常运行时,应予以保留;必须对散热器进行更换时,整栋建筑散热器的形式应保持一致。
2.钢制和铝制散热器不应在同一供热采暖系统中应用。
3.散热器不宜设置散热器罩。
5.4.5 室内采暖系统节能改造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进行必要的热力复核计算:验算系统改造后原有散热器的散热量是否满足要求;改造为垂直单管加跨越管系统时还应验算散热器进流系数不应小于30%,以确定合理的跨越管管径。
2.应进行必要的水力计算和水压图分析,给出准确的室内系统总阻力值,为整个管网系统水力平衡分析提供依据。
5.4.6 实施改造前应对原供热系统的管道、阀门和散热器等进行清洗,以保证恒温阀和热量表安装前应保证系统内无焊渣、锈皮及沙粒等杂物。
6 供热采暖系统计量改造
6.1 一般规定
6.1.1 既有居住建筑应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热计量方式。
6.1.2 室内采暖系统改造应以温控和热计量为手段、实现建筑节能为目的。
6.1.3 改造后的室内采暖系统既要满足室温可调和分户计量的要求,又要满足运行和管理控制的要求。
6.1.4 用于热量分摊的计量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6.1.5 热量表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热量表》(CJ128-2007)标准。应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6.1.6 用作热费决算的热量表准确度应高于3级,宜具备热计量数据的远传功能及存储180天以上日供热量的存储性能,接电方式宜采用市电供电方式(外接电源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