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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

  2008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经各级残联、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已圆满完成。《2008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已印发中国残联五代会会议代表,于2008年12月报送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发布。该报告首次被收入《2009年社会蓝皮书》。为进一步获得全国残疾人状况变化动态数据,掌握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提供依据,现将2009年度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进度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残疾人状况调查、监测”,中国残联五代会对做好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地残联要充分认识监测工作对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残疾人状况监测作为残联受政府委托管理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手段和残疾人事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经费,精心组织,确保2009年度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并按时、高质量地完成。

  二、监测的组织与实施 2009年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由中国残联研究室牵头组织实施,中国残联信息中心提供技术保障。

  三、监测内容、监测点和监测对象 2009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依据国家政策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要求,对监测点、监测对象和监测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扩大样本量(方案另发)。

  四、监测人员组成及培训培训分国家级和省级进行。监测员师资和监测员分别由各省残联和有监测、调查经验的业务骨干担任。省级监测员师资由中国残联统一组织培训,县级监测员的培训由各省负责。培训内容包括监测方案、入户访问方法、监测问卷填写与编码、质量控制、模拟与实习等。

  五、工作进度安排 2009年1月至2月,中国残联依据《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方案》扩大样本量、确定样本单位,修订、编制、印发监测问卷、监测对象名录、监测工作手册。 2009年3月,开展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国家级和省级培训;各地残联对监测对象名录进行核对,编制监测底册。 2009年4月,开展现场监测工作,入户访问、核对监测对象名录,填写监测问卷,对监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监测时间范围:2008年4月1日0时至2009年4月1日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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