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确认云南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决定
(财库[2009]3号)
有关企业:
根据《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核,现确认你公司等7家公司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请按照《
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有关政府采购的制度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附件:确认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名单
财 政 部
二○○九年一月四日
附件:
确认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名单
序号 | 公司名称 | 授予的资格 |
1 | 云南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
2 | 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
3 |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
4 | 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
5 |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
6 |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 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
7 |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 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