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将依据结算参与人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结算参与人在本公司的结算业务记录、中国证监会、其他监管机构或行业组织以及本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相关检查结果和评价意见等因素,定期评估结算参与人的财务和结算风险状况。本公司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重点监控对象,并采取
《管理规则》第
三十九条所列的风险防范措施。
二、日常风险监控
本公司将对结算参与人进行日常风险监控,并视情况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如结算参与人出现
《管理规则》第
三十八条所列情况,本公司可随时采取
《管理规则》第
三十九条所列的风险防范措施。
三、风险控制实施程序
(一)本公司在对结算参与人实施风险控制措施前,将通知有关结算参与人,结算参与人应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
(二)对于发生结算参与人委托甲类结算参与人办理其结算业务等影响重大的风险控制措施,本公司将在实施前给予有关结算参与人不少于1个月的准备期。
第五章 附则
一、除非特殊情况,应由结算参与人代表或代表助理与本公司办理有关结算参与人管理业务。
二、本指引未明确事项,各结算参与机构应当参照
《管理规则》及本公司其他相关规则办理。
三、本指引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四、本指引自2007年5月8日起执行。
五、本公司结算参与人管理业务联系方式:
电话:010-58598915/8825 传真:010-58598824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七年四月十日
附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结算参与人资格申请表
┌───────────────────────┬──────────────────────────┐
│ 申请人全称 │ │
├───────────────────────┼──────────────────────────┤
│ 英文名称 │ │
├───────────────────────┼──────────────────────────┤
│ 注册地址 │ │
├─────┬──┬──┬───────────┴──────────────────────────┤
│ 注册资本 │(万│法定│ │
│ │元)│代表│ │
│ │ │ 人 │ │
├──┬──┼──┼──┴──────────────────────────────────────┤
│通讯│ │邮政│ │
│地址│ │编码│ │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申请人网页│ │电子│ │
│ 地址 │ │邮件│ │
│ │ │地址│ │
├─────┼──┼──┼──────────────────────────────────────┤
│ 设立时间 │ │批准│ │
│ │ │机关│ │
├─────┴──┴──┴───────────┬──────────────────────────┤
│ 申请人类型(可多选) │□经营经纪、自营等多种业务的证券公司 □仅经营经纪业 │
│ │务的证券公司 │
│ │□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 □规范类证券公司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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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号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 │ │
├─────────────────┴──────────────┴────────┬─────┴──┤
│ 申请结算参与人类型 │ □甲类结算参与 │
│ │人 □ │
│ │乙类结算参与人 │
├─────────────────────────────────────────┴────────┤
│ 申请人下属营业部及对应席位情况 │
├────────────────────┬──────────────┬───────────┬──┤
│ 营业部全称 │ 机构代码 │ 使用上交所席位号 │使用│
│ │ │ │深交│
│ │ │ │所席│
│ │ │ │位号│
├────────────────────┼──────────────┼───────────┼──┤
│ │ │ │ │
├────────────────────┼──────────────┼───────────┼──┤
│ │ │ │ │
├────────────────────┼──────────────┼───────────┼──┤
│ │ │ │ │
├────────────────────┴──────────────┴───────────┴──┤
│ 申请人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正副总经理或总裁)情况 │
├──┬─────┬──┬──┬────────────────────────────────┬──┤
│姓 │ 性别 │职务│分管│ 联系电话(含区号) │移动│
│ 名 │ │ │业务│ │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结算参与人代表及代表助理情况 │
├──┬──┬─────┬──┬──┬────────────────────┬────────┬──┤
│姓 │性别│ 出生年月 │学位│工作│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电子│
│ 名 │ │ │(学│部门│ │ │邮件│
│ │ │ │历)│及职│ │ │地址│
│ │ │ │ │ 务 │ │ │ │
├──┼──┼─────┼──┼──┼────────────────────┼────────┼──┤
│ │ │ │ │ │ │ │ │
│(代│ │ │ │ │ │ │ │
│表)│ │ │ │ │ │ │ │
├──┼──┼─────┼──┼──┼────────────────────┼────────┼──┤
│ │ │ │ │ │ │ │ │
│(代│ │ │ │ │ │ │ │
│表助│ │ │ │ │ │ │ │
│理)│ │ │ │ │ │ │ │
├──┼──┼─────┼──┼──┼────────────────────┼────────┼──┤
│ │ │ │ │ │ │ │ │
│(代│ │ │ │ │ │ │ │
│表助│ │ │ │ │ │ │ │
│理)│ │ │ │ │ │ │ │
├──┴──┴─────┴──┴──┴────────────────────┴────────┴──┤
│申请人前5名股东主要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联系│
│ │ │ │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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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事项: │
├──────────────────────────────────────────────────┤
│ │
│ 1.本单位自愿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你公司”)的结算参与人资格,保│
│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
│ 2.本单位成为你公司结算参与人后,将严格遵守你公司结算参与人管理规定及有关业务规则; │
│ 3.本单位服从你公司结算参与人管理,积极配合结算参与人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结算参与人义务,│
│履行义务主张权利发生任何争议的,均由你公司和我单位直接依法解决; │
│ 4.有违反你公司有关结算参与人管理规定的,本单位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
│ │
├─────────────────┬────────┬─────────────────┬─────┤
│ 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