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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实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管理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结算参与人管理业务操作指引

  为明确结算参与人管理业务操作流程,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指引。
  如无特别说明,本指引所指“本公司”为本公司总部。

第一章 结算参与人资格申请

  一、申请乙类结算参与人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一)结算参与人资格申请报告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资格申请表》(附件);
  (二)最新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
  (四)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报告;
  (五)公司组织结构说明,包括结算部门或资产存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证券业从业资格说明;
  (六)内部结算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内部结算风险控制制度说明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
  1、结算技术设施和结算部门人员配备情况;
  2、结算业务相关风险的防范和监控措施;
  3、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理预案;
  4、主要的风险控制制度(全文)。
  (七)上年度证券结算业务工作报告(新设立的公司免交);
  年度证券结算业务工作报告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
  1、年度证券资金结算业务量的基本情况;
  2、对本公司结算业务相关规则的执行情况;
  3、发生的结算风险、风险隐患及应对措施;
  4、内部结算风险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
  5、技术系统的运行和故障情况;
  6、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情况。
  (八)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书;
  (九)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十)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甲类结算参与人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一)同上述申请乙类结算参与人需提交的(一)~(九)项材料;
  (二)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的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三)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结算参与人资格申请业务流程
  (一)申请方式
  申请结算参与人资格应同时通过网上和书面两种方式向本公司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通过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其书面申请材料内容应保持一致。
  (二)网上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本公司申领网上用户名、密码和电子证书。
  2、本公司为其注册网上用户,并将网上用户名、初始密码、电子证书发给申请人。
  3、申请人登录本公司网站进入“结算参与人业务”,按要求填报有关材料,办理结算参与人资格的网上申请。
  (三)书面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录本公司网站进入“结算参与人业务”,下载或打印有关申请表格。
  2、申请人将有关申请表格及其他有关申请材料原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后(部分材料须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由其经办人送达(或由本公司同意的其他方式送达)本公司。

  (四)审核申请材料
  本公司自收到完整的申请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
  (五)出具书面核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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