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肖其之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8〕1724号)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任董事、高管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英大财险〔2008〕28号)收悉。经审核,肖其之等十四名同志均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肖其之担任你公司董事长,冯来法、张喜芳、岳义春、李崇和、刘友夫、姜魁、潘培立、范跃等八人担任你公司董事,钟明、李涛担任你公司独立董事,范跃担任你公司总经理,何彭、孙江滨担任你公司副总经理,章显亮担任你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