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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140号--关于批准对长兴吊瓜籽、浦城薏米、西峡香菇、两当狼牙蜜、哈密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3)播种:挖穴点播,穴深5cm至7cm,每穴3至4粒,每公顷植株≤50000株,用拌有人畜尿、钙镁磷的火灰土覆盖与地平。

  3. 田间管理:

  (1)间苗补苗:幼苗2片至3片真叶时进行间苗补苗,每穴留苗2株至3株。

  (2)中耕:植株未封行时,适时中耕2次至3次。

  (3)施肥:视苗情追施有机肥为主,限量施用化肥。

  4. 人工辅助授粉:于盛花期的上午10时至12时,实行人工辅助授粉。

  5.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与加工。

  1. 采收:当80 %籽粒成熟时,连杆收割、脱粒。晒干至含水量≤14.0%,扬净包装贮藏。

  2. 加工:加工前,翻晒薏米谷,堆仓自然回潮至含水量12.0%至14.0%。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色白、饱满、圆润,腹沟深宽,有一定粉性;煮后糯软、粘香、细腻、软滑、气馨甘爽。呈现浦城薏米特有的“糯、甘、稠”等品质特征。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  %   ≤

14.0

不完善粒,%   ≤

4.0

黄粒米, %   ≤

1.5

蛋白质, %   ≥

13.7

脂肪,  %   ≥

5.8

亮氨酸, g/kg  ≥

19.0

苯丙氨酸,g/kg  ≥

6.9

苏氨酸, g/kg  ≥

3.0

精氨酸, g/kg  ≥

5.0

丝氨酸, g/kg  ≥

6.0

钙,  mg/kg  ≥

85.0

锌,  mg/kg  ≥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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