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意见
(工信部规[2008]216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委、信息产业办公室、通信管理局: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宁夏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29号),进一步促进宁夏工业与信息化发展,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加快宁夏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宁夏是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也是革命老区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促进宁夏工业快速健康发展,是保证全国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是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是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需要;是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需要。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国发[2008]29号文件的总体要求,立足于能源、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和特色农产品加工等现有产业体系和比较优势,以实现工业跨越式发展为战略目标,着力调整工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区域竞争能力,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全面增强工业整体实力,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力争实现2012年宁夏工业增加值比2007年翻一番、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0%、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25%的目标。
二、支持区域工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改造
(一)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积极支持精密轴承、数控机床、大型铸件、煤矿综采设备、自动化仪表、风力发电设备等在国内外具有比较优势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通过加强规划指导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进一步优化区内产业布局,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项目布局、技术改造、产业配套、财政资金安排等方面的支持,促进骨干企业做强做大;鼓励专业化协作配套,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二)推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按照国家级开发区的要求,高标准、高水平地推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规划的实施,支持园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宁东化工产业园区和宁东循环经济示范区的指导协调,推动循环经济示范区试点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支持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的煤电铝、煤及煤化工等一体化项目。引导宁东有序承接东部产业转移,鼓励国内大企业、大集团参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