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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填表说明

  一、本表作为《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附报资料,由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填报。
  二、本表“应税消费品名称”填写含铅汽油、无铅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
  三、本表“凭证类别”填写允许扣除凭证名称,如增值税专用发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四、本表“凭证号码”填写允许扣除凭证的号码。
  五、本表“开票日期”填写允许扣除凭证的开票日期。
  六、本表“数量”填写允许扣除凭证载明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七、本表“金额”填写允许扣除凭证载明的应税消费品金额。
  八、本表“适用税率”填写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
  九、本表“消费税税额”填写凭该允许扣除凭证申报抵扣的消费税税额。
  十、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计量单位:升;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
│  应税消费品│含铅汽│无铅汽油│ 柴油 │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 合计 │
│     名称│ 油 │    │   │   │   │   │   │    │    │
│       │   │    │   │   │   │   │   │    │    │
│项 目     │   │    │   │   │   │   │   │    │    │
├───────┼───┼────┼───┼───┼───┼───┼───┼────┼────┤
│ 适用税率   │ 1.4 │  1  │ 0.8 │ 1  │ 1  │ 1  │ 0.8 │ 0.8  │ --  │
│(元/升)   │   │    │   │   │   │   │   │    │    │
├───────┼───┼────┼───┼───┼───┼───┼───┼────┼────┤
│受托加工数  │   │    │   │   │   │   │   │    │ --  │
│  量    │   │    │   │   │   │   │   │    │    │
├───────┼───┼────┼───┼───┼───┼───┼───┼────┼────┤
│本期代收代  │   │    │   │   │   │   │   │    │    │
│ 缴税款   │   │    │   │   │   │   │   │    │    │
└───────┴───┴────┴───┴───┴───┴───┴───┴────┴────┘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由成品油应税消费品受托加工方在实际业务发生时填写,委托方不填写。
  二、本表“本期代收代缴税款”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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