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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填表说明

  一、本表作为《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附报资料,由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含铅汽油、无铅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纳税人填写。
  二、本表“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含铅汽油、无铅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已纳税款=期初库存委托加工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已纳税款+当期委托加工收回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已纳税款-期末库存委托加工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已纳税款。
  三、本表“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准予扣除的含铅汽油、无铅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数量×外购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含铅汽油、无铅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数量=(期初库存外购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数量+当期购进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数量-期末库存外购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燃料油油数量)
  四、本表“当期准予扣除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准予扣除的含铅汽油、无铅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已纳税款=期初库存进口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已纳税款+当期进口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已纳税款-期末库存进口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已纳税款。
  五、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款合计”为本期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含铅汽油、无铅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数量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扣除含铅汽油、无铅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已纳税款的合计数,即本表项目一+项目二+项目三,应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中对应项目一致。
  六、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附2
  本期减(免)税额计算表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计量单位:升;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
│            项 目 │      │      │     │  合计  │
│               │      │      │     │      │
│应税消费品名称        │      │      │     │      │
├───────────────┼──────┼──────┼─────┼──────┤
│    适用税率(元/升)    │      │      │     │  --   │
├───────────────┼──────┼──────┼─────┼──────┤
│    本期减(免)数量    │      │      │     │  --    │
├───────────────┼──────┼──────┼─────┼──────┤
│    本期减(免)税额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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