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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3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准则

  注2:在某些计划中(如测量比对计划),要求参加者将测试物品运送给另一个参加者,这种情况下,应向实验室提供运输测试物品的文件化的指导书。
  3.5.3.2 提供者应确保材料标识牢固地贴在每个产品的包装上,设计时应确保标识在能力验证期间保持清晰和完整。
  3.6 数据分析和能力验证计划结果的说明

  3.6.1 数据分析和记录(参见2.11条)

  3.6.1.1 数据处理设备应满足数据输入和统计分析的要求,并能及时提供有效的结果。提供者应制定和保持对所有数据处理设备的说明。

  3.6.1.2 提供者应规定任务和责任,并由指定人员负责数据处理系统的有效运作。

  3.6.1.3 所有的数据处理设备和系统软件在投入使用前,应依据文件化的程序适当地进行维护并确认其有效性。应记录维护和运作检查的结果。软件维护应包括一个备份制度和系统恢复计划。

  3.6.1.4 应利用适当的文件化统计程序及时地记录和分析从参加者那里得到的结果,建立和使用文件化的程序检查数据输入、数据转换及统计分析的有效性。数据表、计算机备份文件、打印件以及图表应保存规定的期限。

  3.6.1.5 数据的分析应产生总计度量、能力统计量以及与能力验证计划统计模式和目标相符的有关信息。

  3.6.1.6 通过使用适当的统计离群值检出技术或稳健统计,减小极端结果对总计统计量的影响。
  提供者应制定政策和程序并形成文件,以处理不适宜做统计评价的测试结果,例如:粗大误差、因疏忽造成的机构、错误的计算和调换。
  注:ISO/IEC 指南43-1:1997 的附录A包含了统计处理方法的例子。极端结果可以提供重要的信息,在能力验证结果的处理中,如果没有特定的考虑,不应忽视这些极端结果。
  3.6.1.7 提供者应有文件化的政策和程序来确定测试物品是否适合做评价,例如,无法检出的不均匀性、不稳定性和污染。

  3.6.2 能力评价

  3.6.2.1 在要求能力评价时,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应有责任确保评价的方法适于维护计划的可信性。这个方法应形成文件并包括对评价依据的描述。

  3.6.2.2 适当时,协调者应寻求技术顾问包括统计学专家的帮助,并在合适的时候对参加者的能力提供以下方面的专家评论:
  a)将全部能力与预先的期望相对照,同时考虑测量不确定度;
  b)实验室内及实验室间的变异,以及与先前的相似计划或公布的精确数据进行比对;
  c)如可行,方法或程序间的差异;
  d)可能的误差来源(指极端结果)和提高能力的建议;
  e)其他的建议、意见或总体评述;
  f)结论。
  注1:在一个特定计划实施过程中或完成之后,定期地向每个参加者提供汇总表或许是有用的。
  汇总表可能包括在持续进行的计划的各轮次中各实验室能力的不断更新的总结。如果需要,应对这些总结进行进一步分析并突出其发展趋势。
  注2:对于参加者能力的评价,有一些可供选择的程序。(参见ISO/IEC指南43-1:1997 中的附录A)。
  3.6.3 能力验证计划的报告

  3.6.3.1 概述

  能力验证计划报告的内容依据特定计划的目的而变化,但报告应当清晰、全面,包括所有参加者结果分布的数据,并附有每个参加者能力的描述。
  3.6.3.2 在能力验证计划的报告中,通常应包括下列信息:
  a)提供者的名称和地址;
  b)设计和执行计划的人员的姓名及其来源;
  c)报告公布的日期;
  d)计划的报告数量和清楚的标识;
  e)所用样品或材料的清晰描述,适当时包括样品制备和均匀性检验的细节;
  f) 实验室的参加代码和测试结果;
  g)统计数据和总计统计量,包括指定值、可接受的结果范围和图形显示;
  h)用于建立指定值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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