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上升幅度大。
2008年第3季度10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统计示意图(略)
从统计结果看,此次抽查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3.4%,高于2007年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7.8%。但是白酒、纯净水、洗衣粉和洗发液的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分别只有89.5%、88.7%、87.7%和78.2%,低于90%,说明这4种定量包装商品在净含量标注方面存在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一是标注字符高度不符合规定;二是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和标注方式不符合规定;三是违规使用“≥、不小于、±”等符号。
(四)小型企业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和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与大、中型企业的差距逐渐缩小。
此次抽查的大型企业87家,占抽查总数的13.3%,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8.8%,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6.9%;中型企业175家,占抽查总数的26.7%,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6%,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3.2%;小型企业394家,占抽查总数的60.1%,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9.2%,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2.3%(见附件3)。从抽查结果看,无论是净含量检验还是净含量的标注,小型企业平均抽样合格率与大、中型企业平均抽样合格率的差距缩小在10%之内,充分表明通过几年的连续跟踪抽查,小型企业的计量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开始重视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工作,逐步建立了定量包装商品抽查制度,所以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稳定提高,标注也比较规范。
三、抽查后处理情况
各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针对此次抽查反映出的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依据
计量法和《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给予了相应的处罚,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了复查,通过整改,不合格企业全部通过了复查。
二是召集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召开分析会。帮助各生产企业逐家分析原因,在企业自愿的原则下,帮助企业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器具,建立和完善计量保证体系。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加大《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宣贯力度,不留死角,使各类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企业了解相关的计量规定。帮助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进一步树立计量法制意识。加大社会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创诚信计量的生产、消费环境。
(二)各地要认真组织研究此次抽查结果通报,针对各自所辖区域内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尤其对净含量抽样合格率较低的纯净水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要进行重点跟踪监督检查。
(三)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是政府法制计量工作的重要内容,应当尽快建立健全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机制,完善计量监督管理制度,强化计量监督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