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在讨论中,大家对于怎样进行整顿、怎样处理好现有的问题都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在修改文件时将考虑吸收进去。
为贯彻国办发[1994]69号文件和开好这次会议,新闻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会前,人民日报连续发表了五篇文章,影响大、反映好。会议期间新闻报导和发布会议消息、刊登国办发[1994]69号文件的主要内容和刘鸿儒同志在会上讲话的主要精神,起到了很好的舆论导向作用。天津市委、市政府领导对这次会议给予了大力支持,为我们开好这次会议提供了很好的条件。在此,我代表中国证监会以及与会同志,向天津市委、市政府和新闻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对大家在会上提出的有关问题的几点说明。
第一、关于中国证监会和地方政府指定的期货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分工问题。许多同志提出,应把管理体制理顺,各负其责。我看详细的分工,目前时机尚不成熟。因为监管的前提是要立法,必须依法监管。但我们的法律、法规建设还不完善,如《证券法》和《期货法》都在制订中,据我所知《证券法》已修改了十多稿,《期货法》刚开始起草。在这两个法中管理体制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此,在这两部法没有出台之前,只能这样过渡。现在,我们先颁布《期货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等四个办法,将来这四个办法也可能是法的配套,如果同法有抵触的地方再进行修改。目前怎么分工?我想是否这样,中国证监会侧重搞些法规、规章,对整个期货市场进行规范,对试点工作进行组织部署;具体的落实、执行要靠地方政府。国办发[1994]69号文件,要求各级地方政府指定一个部门协助证监会进行期货市场的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处等具体工作,已有证券(或期货)管理委员会或办公室的地方,建议可由其负责这方面的工作。据我们了解,文件下去以后,各地方政府都指定了部门。既然指定了部门,就要负起责任,要上下配合,联合行动,做到看得见的管得着,不要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这次会议对工作已经做了部署,大家要根据这个部署来贯彻落实。在大家讨论中有两个情况需引起注意,一是有些地方有畏难情绪,觉得这个事情不好搞,是个得罪人的事。但既然决定了要我们管,大家就要实实在在地负起责任来,有难度也要做,不应打折扣,不然的话就做不到令行禁止。二是有的地方帮着不够条件的交易所和经纪公司争。我们要求大家站在全局的角度,不要站在地方的角度。国务院做出的决定是从全局出发,各部门,各地区都要服从这个全局。
第二、关于交易所如何整顿问题。刘鸿儒同志已讲得很清楚,我再重申一下。有三条:一是完全符合试点条件的交易所,可上报国务院批准试点。二是有的交易所运作比较规范,规章制度健全,设备比较先进,在国内有一定的影响,只是上市品种不够合理,可由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组织合并,上报国务院批准试点。合并要真正做到统一机构、统一结算、统一财务。合并也要符合条件,并不是所有的交易所合并后都能作为试点交易所,目前不批准异地合并的试点交易所。三是未列入试点的交易所,其中有少数条件较好的,原则上可允许他们并入试点交易所。并入工作要在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主持下提出方案,经证监会批准。除此之外,其他交易所,只能改为批发市场搞现货。
需要强调的是,合并要真合并,不要搞假合并。不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请你们无论如何把好关。凡是弄虚作假搞假合并的,一旦查出,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以后再批就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