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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表二:行政许可事项合规指标

评价重点

考察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落实行政许可监管要求的情况

评价内容

未按规定向监管部门履行审批、报备手续等行为

计分方法

涉嫌上述违规行为的

每次2分

因上述违规行为被下发监管函、监管谈话的

每次4分

因上述违规行为被行政罚款的

每次6-8分

因上述违规行为被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的

每次10分

分支机构因上述违规行为被吊销业务许可证或因申请材料不真实而被撤销行政许可的

每次12分



  附表三:保证金与职业责任保险合规指标

评价重点

考察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落实保证金和职业责任保险监管要求的情况

评价内容

1、未及时、足额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2、违规动用保证金

3、未保持职业责任保险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计分方法

涉嫌上述违规行为的

每次2分

因上述违规行为被下发监管函、监管谈话的

每次4分

因上述违规行为被行政罚款的

每次6分

因上述违规行为被限制业务范围、停业整顿的

每次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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