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要深入学习和坚决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新高度,切实抓紧、抓实、抓细、抓好。要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元旦和春节。
(二)深刻吸取该起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冶金行业事故多发势头。2008年10月份以来,冶金行业冶炼加工企业连续发生三起较大以上煤气中毒事故。另外两起为:10月18日武钢集团鄂钢公司能源动力车间检修过程中,发生煤气泄漏事故,死亡4人;11月15日山西临汾市中宇钢铁有限公司进行高炉热风炉检修时,发生煤气泄漏事故,死亡3人。形势非常严峻,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各地要切实把冶金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总体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各地的实际,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上升的势头。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冶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冬季安全检查、“两节”前安全检查等,督促企业着力做好重要设备设施停产检修、生产与基建技改同时作业时段的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措施落实和复产检查验收工作。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工艺落后、设备陈旧的冶金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查出的隐患,要责任到人,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要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三违”现象。对管理不到位、有案不查、重大隐患治理不力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进一步督促冶金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采取多种形式,督促各类企业按照《
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修改完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技术规程;强化安全教育,特别是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典型案例事故分析讨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逐步减少和消除“三违”行为。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