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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会内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中电联:

  2009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过上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保持社会稳定,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央有关通知精神,经会领导同意,现就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电力安全监管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监管,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要督促有关电力企业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杜绝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要指导电力企业合理安排节日期间的运行方式,加强节日停机检修期间及恢复生产时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供电安全监管,保证节日期间正常供电,尤其要确保党政军等要害部门、学校、医院、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景点及各类大型活动等的供电安全。要严密防范各类自然灾害,特别是冻雨、暴风雪和大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防范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完善突发事件危机处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危机处理能力。要加强对电力信息网络安全的监管,保证电力信息网络安全。

  二、严格执行电力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各派出机构要严格执行电力突发安全事件信息报送制度,落实信息报送责任。节日期间实行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各派出机构每天要在20:00之前向电监会值班室报告当天本区域电力安全情况。遇有重要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妥善处置。同时,要密切关注本区域电力系统信息网络运行情况,信息网络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信息中心要了解和掌握全国电力系统信息网络运行情况,做好信息网络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三、大力提倡勤俭节约风尚
  各部门、各单位要勤俭节约,自觉执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一律不准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进行高档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收受监管对象和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纪检监察、财务和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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