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授予北京华林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甲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决定
(财库[2008]95号)
有关企业:
根据《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核,现授予你公司等5家公司甲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请按照《
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有关政府采购的制度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附件:甲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名单
财 政 部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甲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名单
序号 | 公司名称 | 授予的资格 |
1 | 北京华林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 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
2 | 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 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
3 |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 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
4 | 云南金志投资有限公司 | 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 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
5 |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 |